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调度会
8月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调度会”。各市、分院就本院及所辖基层检察院承担的项目整体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省检察院部门所承担的项目以书面方式汇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鹏敏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对改革创新工作施行项目化管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推进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立项的43个改革创新项目立足于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总体上看,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进展明显,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项目创新性不足、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工作不平衡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准确定位改革创新工作。改革创新工作关键在“新”。要通过创新推动陕西检察工作在更多点位上实现“零的突破”,建立更多“精细化”工作机制,把零散的、孤立的好经验好做法播散到全省范围,撬动检察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工作主要对象是检察工作、检察办案的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积累改进工作、办案机制及方式方法的新思路、新办法,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改革创新工作可以有“高大全”、但更要体现“小快灵”。改革创新工作的生命力来自于检察实践的需要,具有蓬勃的生命力,不必拘泥于特定模式,应当根据各地自身特点和地方法治需要,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化繁为简、急用先行,为后续更深入的改革创新积累有益经验。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改革创新项目后半段重点任务。要抓项目高质量推进。各项目单位要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化、工作责任具体化、效果评估数量化,力争成为陕西检察机关首批改革创新优秀项目。要抓项目经验总结推广。既要有“成果”导向,也要有“问题”导向,在对项目创新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创新项目、创新做法进行理论反思、寻求理论支撑,让这一批改革创新项目成为符合法学原理、适应司法实践需求、体现检察工作规律的实践成果。要抓项目效果宣传。在推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宣传推介,要及时把检察机关创新探索的成果展示给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阅,要积极宣传改革创新项目产生的良好效果,讲好陕西检察创新探索新故事。
会议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分院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检察长要当好本地检察改革创新项目的“施工队长”,切实加强对所承担项目的管理,认真统筹好、组织好、督促好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上下级检察院、各条线之间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融合履职、协同推进。要加强对下指导。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和理念指导,将新时代系列检察理念向基层、向一线传导,融入创新实践活动。要积极深入项目承办单位实地考察、了解情况,确保结项前实地指导全覆盖。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创新探索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论证,为创新探索提供理论支撑,为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累一批新鲜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兼职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等外脑智慧和专业知识,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改革创新项目的科学性、前沿性、可行性。
各市、分院就本院及所辖基层检察院承担的项目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汇报
省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新闻宣传处、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和扫黑办的主要负责人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相关院领导,承担改革创新项目的市分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有关人员在市分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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